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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向马海明同志学习的通知


  公司各部门:

  马海明,男,汉族,1953年8月出生,中共党员,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潭头村人,历任栾川县潭头镇副镇长、栾川县旅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。2011年5月7日在抱犊寨景区开发建设中,因车祸不幸殉职,时年58岁。马海明同志参加工作30多年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牢记党的宗旨,锐意进取,敢于担当,尽职尽责,无私奉献,带领山区群众创造了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“重渡沟现象”,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,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,模范践行了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。2011年,国家旅游局授予马海明同志“中国十大旅游风采人物”荣誉称号。

  根据《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开展向马海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》精神,为巩固拓展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深入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,扎实做好当前稳增长保态势各项工作,助力推动公司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做出更大贡献,公司党委号召公司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向马海明同志学习。

  学习他对党忠诚、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。马海明同志牢记党的宗旨,心里始终装着家乡建设蓝图,坚守着当官就是为民干事的朴素政绩观。他常说,“咱官不大,但共产党员这个名头大!”正是靠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和热爱,他把全部心血、汗水乃至生命都倾注到了开发栾川旅游和带领群众致富上。向马海明同志学习,就要像他那样,把对党忠诚作为基本政治素养,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,甘于奉献,敢于牺牲,吃苦在前,不计得失,始终保持忠于党、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。

  学习他情系群众、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。马海明同志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只要是关乎百姓的事,他就坚持到底;只要是有益于百姓的事,他就推动到底。他以“化成灰,也要壮一棵重渡沟的竹子”的为民情怀,致力于景区开发,使昔日贫穷落后的重渡沟村走上了依托旅游快速发展的富裕之路。向马海明同志学习,就要像他那样,牢固树立宗旨意识,始终站稳群众立场,把爱民深深扎根在思想里,把为民处处落实到行动中,重民生、排民忧、解民难,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。

  学习他善于谋划、敢闯敢干的担当精神。马海明同志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从不退缩、从不推诿,总是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勇挑重担。他认为“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是要有的,要让群众富起来,当干部的就应该有胆子闯一闯”。他带领群众使重渡沟村逐步发展成为国家4A级景区、中国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中国农家宾馆第一村。向马海明同志学习,就要像他那样,忠于职守,敢于担当,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、昂扬锐气、浩然正气,讲实话、干实事、重实绩,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、实践、群众检验的工作业绩。

  学习他克己奉公、严于律己的优良作风。马海明同志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,清白做官,干净做人,一直过着俭朴的生活。为了把山区变成景区,他用自己家房子抵押贷款,投入景区道路续建。景区建设期间,有人想请他吃饭,送好处费,他坚决回绝;有亲戚想到景区干点工程,他毫不松口;他还常告诫身边工作人员,要严格自律,不占景区一分钱的便宜。向马海明同志学习,就要像他那样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不为私心所扰,不为名利所累,不为物欲所惑,以身作则,廉洁奉公,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。

  公司各部门要把向马海明同志学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践行“三严三实”新要求结合起来,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,与深入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和“三查三保”活动结合起来,与推动完成当前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对照马海明同志的先进事迹,主动在修身做人、为官用权、干事创业上查问题、找差距、明方向,自觉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从自身做起,从点滴做起,求真务实,奋力拼搏,推动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,努力为中原崛起、河南振兴、富民强省发挥支撑作用,做出更大贡献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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